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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公務員考試
2024年青島市審計局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http://m.lanrencai.cn       2024-01-19      來源:青島市審計局
【字體: 】              
  關于2024年青島市審計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jù)《2024年度青島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24年青島市審計局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公布(見附件),并將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2024年青島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45分。
 
  二、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者中,按照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的人選。筆試合格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確定現(xiàn)有的筆試合格人員為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存在違規(guī)違紀、缺考科目的,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
 
  三、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1月23日下午2:00-5:00。
 
  資格復審地點:青島市審計局21樓第三會議室(青島市市南區(qū)山東路12號甲帝威國際大廈)
 
  四、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1張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與報考時上傳照片一致)。
 
  職位要求有相應工作經(jīng)歷的,需提供相應年度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由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勞工)部門出具的相應工作經(jīng)歷證明等;在職人員,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若已離職,需提供離職證明或失業(yè)承諾,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xiàn)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報考證明;職位要求具有相關資格的,需提交相關資格證書,在報名前已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合格記錄;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還應提交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等證明材料。
 
  注:證明材料均須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要有本人手寫簽名并署簽名時間。
 
  五、其他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需關注青島組工網(wǎng)“公務員錄用專題”,面試前網(wǎng)上打印面試通知單。
 
  聯(lián)系電話:0532-85806161,13573888622
 
 
  青島市審計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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