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公務員考試
2024年青島市財政局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http://m.lanrencai.cn 2024-01-19 來源:青島市財政局
關于2024年青島市財政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2024年度青島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24年青島市財政局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公布(見附件),并將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線
2024年青島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45分。
二、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照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確定現(xiàn)有的筆試合格人員為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存在違規(guī)違紀、缺考科目的,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
三、資格審查時間和方式
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審核的方式,考生持資格審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現(xiàn)場審核。復印件應當有報考人員的手寫簽名,并署簽名時間,審核完畢留存招錄機關。
1.時間: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地點:青島市財政局一樓會議室(青島市市南區(qū)寧夏2路208號)。
四、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選須向招錄機關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1張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還應提交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證明材料。
2.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須提供原件)。
3.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以退役軍人或者高校畢業(yè)生士兵身份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須提供戶口簿和退役軍人證明。
4.畢業(yè)時取得高級工、技師(含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職業(yè)技能等級)的畢業(yè)生,分別按照大專、本科畢業(yè)生享受公務員招考政策待遇。在資格審查時,要出具畢業(yè)證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就業(yè)(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或勞動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須提供原件)。
5.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選除提供上述基本資格復審材料外,還要根據本人所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要由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組3織人事(勞工)部門出具;職位要求考生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要在資格復審時出具相關證書的證明,報考者在報名前已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可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合格記錄;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報考者應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未參加相關資格(資質)考試和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者應當作出規(guī)定時間內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資格(資質)證書和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應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6.已與報名時的工作單位解約,且目前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原單位解約證明材料或相關失業(yè)承諾;本人與報名登記表上填寫工作單位之間屬臨時用工,且現(xiàn)已辭職的,或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相關失業(yè)承諾;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xiàn)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報考證明。
五、其他
1.請考生本人在指定時間攜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核。如有放棄人員,請及時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出具書面放棄聲明。
2.凡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招錄職位要求、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核的,招錄機關將終止其錄用程序。
3.其他未盡事宜按《2024年度青島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4公務員面試公告》規(guī)定執(zhí)行,請關注青島組工網“公務員錄用專題”。
咨詢電話:0532-85855820
青島市財政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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