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寶教育旗下公務員考試網站
網站地圖     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
當前位置:主頁  >> 各地招考  >> 青島公務員考試   
青島公務員考試
2021年青島市公安機關公務員考試(人民警察)面試公告
http://m.lanrencai.cn       2021-01-21      來源:青島市公安局
【字體: 】              

  2021年度青島市公安機關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公告


  根據《2021年山東省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簡章》和《2021年度青島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公告》,現(xiàn)將2021年我市各級公安機關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2021年度青島市各級公安機關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執(zhí)行我市2021年度招錄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有關規(guī)定。筆試成績不低于50分。


  二、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者中,按照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筆試合格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確定現(xiàn)有的筆試合格人員為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各職位的首批面試人選詳見《關于2021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有關事宜的公告》附件。


  三、面試人選資格審查


  現(xiàn)居住地在山東省內的面試人選須于2021年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到市局警官培訓中心(青島市市北區(qū)同安路8號)參加資格審查,領取面試通知單,如實報告健康排查有關信息,確認參加面試。


  現(xiàn)居住地在山東省外的面試人選須于2021年1月20日前將資格審查所需材料掃描件(照片)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至青島市公安局指定郵箱qdgazl2021@163.com。視頻審核安排等待電話通知。電子郵件應以“考生姓名+準考證號+報考職位”命名。


  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招錄職位要求、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以及未按招錄機關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招錄機關將終止其錄用程序。有關注意事項詳見《2021年度青島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公告》及其《報考指南》。確認放棄面試資格審查的請及時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


  資格審查需攜帶材料包括:


  進入面試前資格審查人選須向招錄機關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3張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還應提交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


  2、在職人員還應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還須提供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須在2020年11月前取得);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經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3、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以退役軍人或者高校畢業(yè)生士兵身份報考的,須提供戶口簿和退役軍人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4、畢業(yè)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的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分別按照大專、本科畢業(yè)生享受公務員招考政策待遇。在資格審查時,要出具畢業(yè)證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就業(yè)(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或勞動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經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5、進入面試前資格審查人選除提供上述基本資格審查材料外,還要根據本人所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要由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勞工)部門出具;職位要求考生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要在資格審查時出具相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報考者在報名前已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可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書面結論;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報考者應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未參加相關資格(資質)考試和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者應當作出規(guī)定時間內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資格(資質)證書和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應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6、已與報名時的工作單位解約,且目前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原單位解約證明材料或相關失業(yè)證明;本人與報名登記表上填寫工作單位之間屬臨時用工,且現(xiàn)已辭職的,或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相關失業(yè)證明;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xiàn)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審查相關問題請咨詢招錄機關青島市公安局,咨詢電話0532-66570197(或詳見職位表)。


  四、面試人選遞補


  因終止錄用程序出現(xiàn)面試人選未達到職位錄用計劃3倍的,招錄機關青島市公安局將從該職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者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時間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有關考生在此期間應當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免給個人造成損失。


  五、面試時間、地點


  2021年全省各級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面試考點設在濟南市。面試方式以結構化面試為主。面試人員入闈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六、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1.根據我省有關規(guī)定,廣大考生須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记?,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面試前14天每日自覺進行體溫測量、記錄及健康狀況監(jiān)測,如實填寫《面試人員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見附件)。面試時,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明、面試通知單和山東省電子健康通行碼、本人簽字的《面試人員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進入考點;持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還須提供面試前7天內檢測機構檢測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進入考點前,考生須聽從考點工作人員指揮,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線”排隊有序入場。在接受身份核驗時,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實身份。


  3.持健康碼黃碼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場或考試期間出現(xiàn)咳嗽、呼吸困難、腹瀉、發(fā)熱等癥狀,經專業(yè)評估和綜合研判,能繼續(xù)參加考試的,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面試。須接受隔離觀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納入所在地疫情防控體系。


  4.請考生備齊個人防護用品,嚴格做好個人防護,保持手衛(wèi)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飲食衛(wèi)生。


  凡違反我省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七、其他


  2021年全省各級公安機關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將于面試結束后在省內統(tǒng)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如疫情防控形勢有需要,將視情調整面試安排,屆時將另行發(fā)布公告。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點擊下載附件1-2


  附件1. 面試人員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


  附件2. 面試人員守則


  青島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9日



互動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