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刑法是規(guī)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國之大法,在國考中屬于每年必考的科目,09年一共考了7道法律常識題,其中就有一道刑法題,復習自有必要。不過也應當承認,在客觀上,刑法體系嚴密,知識豐富,復習起來頗難入手——也不易提高。還有半個月時間就是筆試,時間很緊,任務很重,我們總結歸納了一些近年來法學界關注的熱點和刑法學的傳統(tǒng)重點,既是預測,也是有的放矢,希望助大家一臂之力。下列題目來自近年來司法考試或法律碩士聯(lián)考的真題,需要指出的是,相對于掌握原理而言,記住結論更為重要。
1、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歲,誤以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與乙女發(fā)生了性交。甲的行為屬于下列何種情形?
A.幻覺犯,不構成奸淫幼女罪
B.法律認識錯誤,構成奸淫幼女罪
C.對象認識錯誤,構成奸淫幼女罪
D.客體認識錯誤,不構成奸淫幼女罪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認識錯誤的知識。刑法上的認識錯誤是指行為人對自己行為在法律上的意義有不正確理解或者對有關客觀事實存在不符合真相的認識,包括法律認識錯誤與事實認識錯誤。法律認識錯誤包括三種情況:①行為人誤認為自己實施的是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為,其實該行為并非刑法禁止的犯罪行為;②行為人誤認為自己實施的行為不是刑法規(guī)定的犯罪行為,而該行為是刑法規(guī)定的犯罪行為,本題中甲的行為即屬于這一情形;③行為人對自己實施的犯罪行為在罪名、罪數(shù)、量刑等方面有不正確的理解。對法律的認識錯誤不影響定罪,故本題當選B。
2、甲外出時在自己的住宅內安放了防衛(wèi)裝置。某日晚,乙撬門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衛(wèi)裝置擊為輕傷。甲的行為是什么性質?
A.故意傷害罪
B.正當防衛(wèi)
C.防衛(wèi)不適時
D.民事侵權行為,不構成犯罪
答案:B
解析:正當防衛(wèi)和犯罪的區(qū)別是歷來的重點。首先,甲安裝防衛(wèi)裝置的行為不危害公共安全,安裝行為不是犯罪。其次,該裝置發(fā)揮作用時,不法侵害正在進行,裝置給乙造成的輕傷并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傷害,也不構成防衛(wèi)過當,符合正當防衛(wèi)的構成要件。
3、李某系A市建設銀行某儲蓄所記賬員。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時,李某發(fā)現(xiàn)本所出納員陳某將2萬元營業(yè)款遺忘在辦公桌抽屜內未鎖。當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內無人之機,返回所內將該2萬元取出,用報紙包好后藏到自己辦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并用紙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發(fā),贓款被他人找出。對此,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
A.李某的行為屬于貪污既遂
B.李某的行為屬于貪污未遂
C.李某的行為屬于盜竊既遂
D.李某的行為屬于盜竊未遂
答案:C
解析:本題涉及兩個問題,一是構成何罪——貪污還是盜竊?二是犯罪的停止形態(tài)——既遂還是未遂?注意貪污和盜竊的區(qū)別在于是否利用了職務便利,李所謂職務便利必須是與其業(yè)務、工作性質相關的便利,僅僅是同處一室不屬于刑法上的職務便利,李某的行為不屬于利用職務便利,故應當定盜竊罪。那么是既遂還是未遂呢?刑法采失控說,即只要物主喪失了對物的控制,即認定為既遂,注意不是以犯罪行為人控制了財物為標準,故李某雖然尚未將財物帶出單位,但對于銀行來說已經(jīng)喪失了對財物之控制權,故為既遂。
4、養(yǎng)花專業(yè)戶李某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圍私拉電網(wǎng)。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觸電,經(jīng)送醫(yī)院搶救,不治身亡。李某對這種結果的主觀心理態(tài)度是什么?
A.直接故意 B.間接故意
C.過于自信的過失 D.疏忽大意的過失
答案:B
解析:直接故意是指明知犯罪結果可能或必然發(fā)生而積極地追求這種結果的發(fā)生。間接故意是指明知犯罪結果有可能發(fā)生而放任其發(fā)生。過于自信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其發(fā)生,在考試中,過于自信與間接故意的區(qū)別在于行為人是否采取一定的避免措施或有某種輕信能夠避免的根據(jù)。疏忽大意指應當預見犯罪結果可能發(fā)生,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
李某明知私拉電網(wǎng)可能發(fā)生嚴重的結果,且未采取任何防止結果出現(xiàn)的措施,對出現(xiàn)電人的結果是一種漠不關心的放任態(tài)度,所以是間接故意。
注意此題不是正當防衛(wèi),因為其措施已經(jīng)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了重大損失。
5、張某的次子乙,平時經(jīng)常因瑣事滋事生非,無端打罵張某。一日,乙與其妻發(fā)生爭吵,張某過來勸說。乙轉而辱罵張某并將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剌張某,張某起身逃跑,乙隨后緊追。張某的長子甲見狀,隨手從門口拿起扁擔朝乙的頸部打了一下,將乙打昏在地上。張某順手拿起地上的石頭轉身回來朝乙的頭部猛砸數(shù)下,致乙死亡。對本案中張某、甲的行為應當如何定性?
A.張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甲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wèi)
B.張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甲的行為屬于防衛(wèi)過當
C.張某的行為屬于防衛(wèi)過當,構成故意殺人罪,甲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wèi)
D.張某和甲的行為均構成故意殺人罪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正當防衛(wèi)的時間條件,注意乙已經(jīng)被甲打昏,業(yè)已喪失侵害能力,不法侵害已經(jīng)結束。此外,乙的行為屬于直接侵害人身安全的嚴重暴力犯罪,甲的行為并不過當——只要乙的侵害行為正在進行,即使把乙打死了也不過當。
6、陳某在商場金店發(fā)現(xiàn)柜臺內放有一條重12克、價值1600元的純金項鏈,與自己所戴的鍍金項鏈樣式相同。陳某以挑選金項鏈為名,乘售貨員不注意,用自己的鍍金項鏈調換了上述純金項鏈。陳某的行為:
A.構成盜竊罪
B.構成詐騙罪
C.構成詐騙罪與盜竊罪的想象競合犯
D.構成詐騙罪與盜竊罪二罪
答案:A
解析:甲調換項鏈的行為并不為售貨員所知,屬于“秘密竊取”,注意售貨員沒有將純金項鏈處分給甲的意思表示。
7、某外國商人甲在我國領域內犯重婚罪,對甲應如何處置?
A.適用我國刑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B.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C.適用該外國刑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D.直接驅逐出境
答案:A
解析:凡是在我國境內發(fā)生的外國人犯罪,除享有外交豁免權的外國人適用外交途徑解決外,均應按我國刑法追究刑責。
8、下列情形哪一項屬于自首?
A.甲殺人后其父主動報案并將甲送到派出所,甲當即交代了殺人的全部事實和經(jīng)過
B.甲和乙共同貪污之后,主動到檢察機關交代自己的貪污事實,但未提及乙
C.甲和乙共同盜竊之后,主動向公安機關反映乙曾經(jīng)詐騙數(shù)千元,經(jīng)查證屬實
D.甲給監(jiān)察局打電話,承認自己收受他人1萬元賄賂,并交代了事情經(jīng)過,然后出走不知所蹤
答案:A
解析:自首簡單來說就是如實供述和自動投案,其中的如實供述包括對所知的同案犯所犯的共同罪行的供述,注意A中“送子投案”也屬自首。B錯在未徹底交代出同案的共同犯罪人乙的犯罪事實,C項中甲未如實供述自己的盜竊事實,D項僅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但未主動投案。
9、甲深夜?jié)撊胍壹倚懈`,發(fā)現(xiàn)留長發(fā)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覺,意圖奸淫,便撲在乙身上強脫其衣。乙驚醒后大聲喝問,甲發(fā)現(xiàn)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獲。甲的行為:
A.屬于強奸預備
B.屬于強奸未遂
C.屬于強奸中止
D.不構成強奸罪
答案:B
解析:本題屬于對象不能犯(客觀不能的一種)的未遂。預備是指犯罪的實行行為尚未開始,中止指主動放棄犯罪或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題中甲已開始實行行為(暴力足以控制被害人),但因對象是男人,不可能實施奸淫行為而被迫放棄,故為強奸未遂。
10、甲到乙的辦公室送文件,乙不在。甲看見乙辦公桌下的地上有一活期存折(該存折未設密碼),便將存折撿走。乙回辦公室后找不著存折,但看見桌上的文件,便找到甲問是否看見其存折,甲說沒看到。甲下班后去銀行將該存折中的5000元取走。甲的行為構成:
A.侵占罪
B.盜竊罪
C.詐騙罪
D.金融憑證詐騙罪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盜竊罪與侵占罪的區(qū)分——二者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區(qū)分關鍵是涉案財物是否屬于遺忘物。本題中活期存折掉在乙自己的辦公桌下,辦公桌作為特定場所,乙并未喪失對其的控制,所以存折不應屬于遺忘物,因此甲的行為構成盜竊罪而非侵占罪。
11、甲、乙為劫取財物將在河邊散步的丙殺死,當場取得丙隨身攜帶的現(xiàn)金2000余元。甲、乙隨后從丙攜帶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總經(jīng)理。兩人經(jīng)謀劃后,按名片上的電話給丙的妻子丁打電話,聲稱丙已被綁架,丁必須于次日中午12點將10萬元現(xiàn)金放在某處,否則殺害丙。丁立即報警,甲、乙被抓獲。關于本案的處理,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
A.搶劫罪和綁架罪并罰
B.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和綁架罪并罰
C.以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并罰
D.以故意殺人罪、侵占罪和敲詐勒索罪并罰
答案:C
解析:甲乙為劫財而殺死丙構成搶劫,此后打電話給丁構成敲詐勒索,注意行為人是否實際綁架了他人,是勒索財物行為構成綁架罪還是勒索財物罪的關鍵所在,甲乙給丁打電話時丙已死去,故為敲詐勒索罪。
12、甲在一豪宅院外將一個正在玩耍的男孩(3歲)騙走,意圖勒索錢財,但孩子說不清自己家里的聯(lián)系方式,無法進行勒索。甲怕時間長了被發(fā)現(xiàn),于是將孩子帶到異地以 4000元賣掉。對甲應當如何處理?
A.以綁架罪與拐賣兒童罪的牽連犯從一重處斷
B.以綁架罪一罪處罰
C.以拐賣兒童罪一罪處罰
D.以綁架罪與拐賣兒童罪并罰
答案:D
解析:甲騙走男孩時意在勒索錢財,已構成綁架罪,由于甲拐騙男孩時沒有出賣的故意,故綁架行為與后來的出賣行為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或手段目的關系,分別構成兩罪,應予并罰。
13、關于單位犯罪的主體,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私營企業(yè),也可以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
B.刑法分則規(guī)定的只能由單位構成的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單獨實施
C.單位的分支機構或者內設機構,可以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
D.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者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能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
答案:A
解析:根據(jù)《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guī)定,刑法第30條規(guī)定的“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既包括國有、集體所有的會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也包括依法設立的合資經(jīng)營、合作經(jīng)營企業(yè)和具有法人資格的獨資、私營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故A項關于“不具法人資格的私營企業(yè),也可以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的說法不正確。該解釋第2條規(guī)定,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故D項說法正確。刑法分則規(guī)定的只能由單位構成的犯罪,稱為“純正的單位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單獨實施,所以B項說法正確。2001年1月21日《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一)明確指出:“以單位的分支機構或者內設機構、部門的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主要歸分支機構或者內設機構、部門所有的,應認定為單位犯罪?!笨梢?,單位的分支機構或內設機構在某些情況下也可能成為犯罪主體。故C項的說法正確。
14、關于假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被假釋的犯罪分子,未經(jīng)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B.對于犯殺人、爆炸、搶劫、****、綁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處l0年以上有期徒刑,也不得適用假釋
C.對于累犯,只要被判處的刑罰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適用假釋
D.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間再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
答案:D
解析:根據(jù)《刑法》第84條,被宣告假釋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l)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服從監(jiān)督;(2)按照監(jiān)督機關的規(guī)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3)遵守監(jiān)督機關關于會客的規(guī)定;(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jīng)監(jiān)督機關批準。注意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剝奪政治權利,而A項是剝奪政治權利的情況,所以A項錯誤?!缎谭ā返?1條第2款規(guī)定,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槍劫、****、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對本條的解讀應當分兩部分,一是對累犯不得假釋;二是因殺人、爆炸、搶劫、****、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因此B、C兩項說法錯誤,注意B項意思比較隱蔽?!缎谭ā返?5條第2款規(guī)定,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而假釋考驗期間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罰還未執(zhí)行完畢,不能構成累犯。所以D項正確。
15、關于緩刑,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對于累犯不適用緩刑
B.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適用緩刑
C.對于數(shù)罪并罰但宣告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適用緩刑
D.雖然故意殺人罪的法定最低刑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緩刑條件,仍然可以適用緩刑
答案:B
解析:根據(jù)《刑法》第74條的規(guī)定,對于累犯,不適用緩刑,A項正確。第72條規(guī)定,對于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jù)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由于刑法中各種減輕、免除處罰規(guī)定的存在,數(shù)罪并罰和故意殺人罪最后的宣告刑都有可能為3年以下,所以CD均正確。刑法中并未明確規(guī)定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可適用緩刑,B項錯誤。
16、甲路過某自行車修理店,見有一輛名牌電動自行車(價值 1 萬元)停在門口,欲據(jù)為己有。甲見 店內貨架上無自行車鎖便謊稱要購買,催促店主去 50 米 之外 的庫 房拿 貨。店主臨 走時 對甲 說:“我去拿鎖 ,你幫我看一下店?!钡曛麟x店后,甲騎走電動自行車。甲的行為構成何罪?
A.詐騙罪B.盜竊罪
C.侵占罪D.職務侵占罪
答案:B
解析:店主沒有將自行車處分給甲的意思,故非詐騙。該自行車不是遺忘物,也非侵占罪。甲不是店員,沒有利用職務便利,也非職務侵占。
17、甲與乙共謀盜竊汽車,甲將盜車所需的鑰匙交給乙。但甲后來向乙表明放棄犯罪之意,讓乙還回鑰匙。乙對甲說,你等幾分鐘,我用你的鑰匙配制一把鑰匙后再還給你“,甲要回了自己原來提供的鑰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鑰匙盜竊了汽車(價值5萬元)。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的行為屬于盜竊中止
B.甲的行為屬于盜竊預備
C.甲的行為屬于盜竊未遂
D.甲與乙構成盜竊罪(既遂)的共犯
答案:D
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題中甲乙共謀盜竊汽車,雖然后來甲向乙表明放棄犯罪,但是他卻讓乙繼續(xù)配制鑰匙用于犯罪,實際上是參與了犯罪,是盜竊罪的共犯。對于共犯,刑法關于刑事責任承擔的理論采用的觀點是“一步行為,全部責任”。本題中,乙已經(jīng)盜竊了汽車,構成了盜竊罪的既遂,對于甲,按照上述理論,雖然其只是參與鑰匙配制過程,但是仍然承擔全部責任,也構成盜竊罪的既遂。本題正確答案是D。
18、甲想殺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藥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藥較多,乙吞服安眠藥后死亡。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的預備行為導致了乙死亡,僅成立故意殺人預備
B.甲雖已著手實行殺人行為,但所預定的實行行為(勒乙的脖子)并未實施完畢,故只能認定為未實行終了的未遂
C.甲已著手實行殺人行為,應認定為故意殺人既遂
D.甲的行為是故意殺人預備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競合犯,應從一重罪論處
答案:C
解析:簡單地說,甲向乙投放了安眠藥,客觀上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并且造成被害人乙死亡;主觀上有殺害乙的故意,甲的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故構成故意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