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津縣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選拔工作人員辦法
為更加有效的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職能,進一步優(yōu)化我縣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人員結構, 2015年寧津縣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縣審計局下屬事業(yè)單位)選拔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如下:
一、選拔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選拔范圍
寧津縣事業(yè)單位中使用事業(yè)編制、在編在職、擔任副科級以下職務且符合條件的公開招聘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事業(yè)心和責任心;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試用期滿并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5、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及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選拔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經歷;
7、符合選拔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寧津縣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選拔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工作經歷、任職時間計算截至2015年9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拔: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選拔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選拔工作順利進行,成立由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人社局和縣審計局共同組成的縣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選工作的政策研究、協(xié)調指揮、監(jiān)督檢查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選拔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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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審核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8:30-18:00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按以下程序進行:
1、考生登錄(http://www.njrcw.gov.cn)“寧津人才網”下載填寫《寧津縣選拔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及《寧津縣選拔工作人員誠信情況表》(附件3);
2、縣人社局綜合規(guī)劃科現場報名(寧津縣陽光大街東首1號人社局2號大廳,電話:0534-5421931)。
現場報名時需提交:①報到證、②畢業(yè)證、③學位證、④二代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⑤單位開具同意報考及在職證明; 6張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報考人員不得委托他人代辦報名和現場認定手續(xù),報考資格一經選拔機關確認通過,不能更改。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辦法,以及崗位表中的各項具體要求,確定自己屬于選拔對象范圍并符合選拔條件之后,再根據崗位表選擇自己符合要求的崗位進行填報。
?。ǘ┵Y格初審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拔工作全過程。符合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不予通過。
四、考試
考試由縣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根據報名人數確定考試形式(筆試、面試相結合或直接面試)。
考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與體檢
考察采取等額考察方式進行。按考試總成績,分選拔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察人員名單。
考察人選確定后,縣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進行考察并根據考察情況按崗位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疾旃ぷ鲌猿值虏偶?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yōu)的導向,全面、客觀、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作風紀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認真核實考察對象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相關手續(xù)是否完備。
體檢工作由縣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本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合格人員放棄選拔資格,要向縣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經縣選拔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取消其選拔資格,并從本崗位中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
考察、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辦理轉聘手續(xù)
縣選拔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按照管理權限,確定擬選拔人員,由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面向社會和選拔單位、所在單位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使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聘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要嚴肅選拔工作紀律??歼x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監(jiān)督,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選拔規(guī)定以及被實名舉報查實的工作人員和考選人員,將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確保選拔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本次選拔工作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本次選拔未盡事宜,由縣公開考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選拔相關信息、通知均在“寧津人才網” (http://www.njrcw.gov.cn)上發(fā)布。
選拔咨詢電話:0534-5421931
監(jiān)督電話:0534-5221142
附件:
寧津縣選拔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