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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描述咨詢者:陳婧婧
你好,我之前做律師,如果離職的話,律師證不注銷的情況下,還是掛靠在原律所,檔案在當地司法局,但是解除勞動關系了。這樣離職后考試,還需要原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嗎? 還是需要先注銷律師證才能繼續(xù)考試?
提問時間:2020-07-21 16:40
管理員解答好評率:100%
你好,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報考介紹信。
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現在有工作單位的,應出具現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報考介紹信。已與報名時所在的工作單位解約或辭職、目前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原單位解約證明材料并做出書面說明。
自報名時起至今無工作單位的,須做出書面說明。學歷、學位證書要求提供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其余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如有疑問直接咨詢招考單位,以其回復為準。
解答日期:2020-07-22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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